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表彰2011-2014年省直(属)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赣开发【2015】6号),我所荣获帮扶贫困村工作先进单位荣获称号。
按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我所2011-2014年度帮扶婺源县江湾镇大潋村,市委又安排我所定点帮扶浮梁县黄坛乡南溪村。我所紧密结合大潋村、南溪村的实际村情,以“服务生产发展、促进群众增收”为目标,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帮扶责任,科学制定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帮助村上夯基础、解难题、办实事,共落实帮扶项目资金100余万元,所自筹资金30余万元,帮助村上慰问贫困户、贫困学生、解决抗旱应急、水渠道路、办公设施等困难。组织开展了干部培训和农民技术培训,推动劳务输出和三产经营稳步发展,使村容村貌显著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基于我所对帮扶工作的重视以及取得的成绩,我所党委书记兼所长占启安同志还获得2013年度省帮扶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