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招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学院同意,现就我院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岗位所 在部门 | 招聘专业 | 名额 | 学历要求 | 岗位 | 岗位 代码 | 备注 |
轻工业陶瓷研究所 | 无机非金属材料 | 4 | 硕士 研究生 | 科研 |
| 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
机 械 | 1 | 硕士 研究生 | 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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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工 | 1 | 硕士 研究生 | 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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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 | 1 | 硕士 研究生 | 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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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敬业精神;
2.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身体健康;
3.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较为扎实的专业素质;
4.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各专业所列学历均为国家全日制统招学历, 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聘用待遇
1.硕士研究生工资待遇按文件规定;
2.轻工业陶瓷研究所新聘用人员无住房分配。
四、报名及工作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笔试
1、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 2008年5月31日。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自荐材料(附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轻工业陶瓷研究所报名地点:轻工业陶瓷研究所人事科(景德镇市新厂)电话:0798—8439091;
景德镇陶瓷学院报名地点:景德镇陶瓷学院人事处(湘湖校区行政楼510)电话:0798—8499646。
2、笔试:
应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笔试(专业知识)时间:另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定
五、聘用办法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和聘用人员。总成绩构成:科研技术岗位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六、收费 按赣人字[2008]90号文,笔试、面试各40元/人。
景德镇陶瓷学院人事处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