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研究中心:
2025年9月9日收悉校资产处“关于资产清查的函”,根据要求全所将开展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为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核实固定资产账,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时间区域:2024年12月31日前建立资产账目的固定资产;
资产类型:所有设备类、家具类、房屋类固定资产;
参与对象:全所职工。
二、清查方式
(一)设备、家具类清查
各部门以所国资办提供的固定资产账目为基础,与本部门的固定资产逐项核对,同时对盘盈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具体方法如下:
1、资产数量:依据资产账目逐项核对、落实,做到账物相符。调出的要补办交接调账手续,转借到其他部门使用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应由本部门沟通取回,有账无物要查明去向,对于最终被认定为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将依据国有资产赔偿处理相关规定,报所党委会研究处理。
2、资产状态:对仪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确认,注明在用、闲置和报废等资产,对报废资产进行造册登记,注明报废原因,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3、资产责任人(领用人):使用资产人为保管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资产负责人,如有变化要及时变更。临时聘用人员不得为资产责任人(领用人)。
4、资产存放地点:由于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流动,账目上的物品可能调出或不明去向,各部门必须要将本部门资产账目上的物品追查清楚,查清去向,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5、盘盈:本次清查对没有在所资产账目上的物品和部门自有资金购置的物品(包括办公家具等)逐一在《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2025年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中进行盘盈登记,各个项目要填全,信息尽量完善。
6、粘贴资产标签:在清查过程中将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资产标签粘贴到相应的设备上,做到每台设备和资产标签一一对应,明确清晰,标签统一由国资办打印、发放。
(二)房屋使用情况核查
各部门以所国资办提供的房屋资产账目为基础与本部门的房屋使用情况逐项核对,同时对房屋信息、使用情况变更做备注说明。认真填写《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2025年度房屋使用核查登记表》,如实反馈房屋用途信息。
三、清查要求
请各部门在2025年9月22日前将《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2025年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和《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2025年度房屋使用核查登记表》(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及电子版)报所国资办行政楼办公室112。并完成资产标签粘贴,标签粘贴在醒目位置。
联系人:陈冰、程思燕; 联系方式:8432279
材料报送:行政楼112室国有资产办公室
附件一:《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2025年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
附件二:《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2025年度房屋使用核查登记表》
附件三:《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各楼栋名称及楼栋号一览表》
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
2025年9月10日
